会员管理制度 二维码
1229
会员管理制度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简称:中管院教创中心),属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直属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教育发展创新课题研究,联络全国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教育相关商家企业等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教育发展创新培训、指导、产品推介等活动。 为了更好的创新教育事业发展,为创新教育营造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特制定会员管理制度,望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遵守。 一、 会员权益: 1、 个人会员: (1)颁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会员证”,可以使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个人会员”的名誉。 (2)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认证的课程培训,均享受八折优惠。 (3)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组织的交流活动。 (4)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举办的论坛、会议等大型活动。 (5)个人优秀作品可在网站、会刊上推荐发表。 (6)优先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举办的各项评优颁奖活动。 (7)参与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讲师、培训师等职称评选。 (8)优秀个人会员包装、宣传、推广。 (9)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竞选。 (10) 依托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资源,针对会员个别需求,提供帮扶范围内的支持。 2、 园所会员单位: (1)颁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会员单位牌匾”,可以使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会员单位”的名誉。 (2)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认证的课程培训,均享受八折优惠。 (3)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组织的交流活动。 (4)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举办的论坛、会议等大型活动。 (5)园所优秀作品可在网站、会刊上推荐发表。 (6)优先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举办的“早期教育金鼎奖”的评选。 (7)参与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示范园所、特色园所、培训基地等竞选。 (8)优秀会员单位包装、宣传、推广。 (9)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理事单位的竞选。 (10) 依托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资源,针对会员单位需求,提供帮扶范围内的支持。 3、 企业会员单位: (1)颁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会员单位牌匾”,可以使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会员单位”的名誉。 (2)参加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组织的招商会、推介会、展销会等活动。 (3)参加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优秀产品、优秀课题等评选。 (4)参与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推介产品、指定产品、值得信任产品等评选。 (5)参加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理事单位的竞选。 (6)参加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最值得信任单位、优秀管理单位等荣誉称号评选。 (7)依托中管理院早教研究中心资源,针对会员单位需求,提供帮扶范围内的支持。 二、 会员义务: (1) 遵守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的章程; (2) 执行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的决定; (3) 与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交流业务信息; (4) 根据需要向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5) 向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推荐人才; (6) 维护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声誉,维护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的合法权益; (7) 向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8) 积极参加(协助)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开展相关活动。 (9) 定期缴纳会费:个人会员: 3800元/年, 9800元/3年; 会员单位: 5800元/年, 12800元/3年; 理事: 22000元/年,50000元/3年; 三、 会员退会、除名 (1)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有关证件。 (2) 会员无故不参加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组织的活动或连续一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将自动终止其服务(会期内未享受到的服务则视为自动放弃)。 (3) 凡严重违反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及刑律,损害本会名誉、形象、利益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四、 会员申请流程 (1) 填写会员申请表(见附件),回传至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会员处; (2) 通过审核,交纳会费; (3) 发放会员证或会员牌匾; (4) 成为中管院早教研究中心会员,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权益。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创新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 会员申请表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编号:
注:此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寄至中管院教创中心会员处。 附件2 会员单位申请表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编号:
注:此表连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寄至中管院教创中心会员处。
文章分类:
中心介绍
|